孙安佐两年前在美国非法持有弹药遭联邦法院判决有罪,罪名是“恐怖威胁”、“非移民签证之外国人非法持有弹药”,士林地检署认为孙涉犯“修正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未经许可制造手枪未遂罪嫌”,因是3年以上之罪,所以我国具有审判权,上月将孙起诉,今天孙到士院开庭,他的辩护律师丁荣聪说,美针对此案不罚制造枪支未遂,依刑法第七条但书规定,我国无审判权。
20岁的孙安佐今天开庭不认罪,说词几乎透过辩护律师,他仅称没有钻研法律或修法律课程,不知道上开法律(他在美遭认定的罪)规定,他还说想要出国散心,盼法官解除限制出境。
辩护律师丁荣聪表示,美国都已调查完毕,孙无灭证串供之虞,能否以具保代替限制出境;检察官同意。
庭中,丁荣聪说,起诉书虽指出孙非法制造、持有枪支,但美国撤回持有工具罪,仅以恐怖威胁、非移民签证之外国人非法持有弹药论罪判决,代表他们的检察官不认为孙持有枪支。又因孙没组成枪支,仅持有枪支零件,依我国枪炮弹药条例第13条,持枪炮零件是5年以下、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,我国无审判权。
另外,起诉书及刑事局都认定,没有证据证明孙持的枪支有杀伤力,且美国不罚制枪未遂,依我国刑法第七条但书规定,也无审判权。
庭后孙在法院外受访,他说“每天希望过得轻松,也不知道结果是怎样就瞎紧张”、“是想出国,可惜疫情来”、“爸妈都很支持我,开学觉得很新鲜”。
另外,有媒体问及“有没有去看馆长”,孙说“他是我很尊敬的人,不好意思去烦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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